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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

*圖書館簡介

  褒忠鄉立圖書館於民國七十八年發包興建,於七十九年二月底落成,並於同年九月起開始對外營運。 於文建會九十一年提出的圖書館空間營運改造計劃案,爭取到了貳佰萬元經費,經過整體的重新規劃與設計,於九十二年整修竣工並在同年九月九日重新開館後才擺脫「蚊子」館的封號,讓圖書館由靜態轉為動態,由傳統走向多元。成為生活學習中心,吸引讀者走入圖書館,使圖書館發揮更多的功能。民國100年教育部補助「環境空間改善」工程;褒忠國中無償借用閒置教室2間,讓空間加大,重塑大門整體入口意象,融合人文藝術氣息,改變對圖書館設施老舊的觀感。充分運用空間規劃、設計單一窗口、提供給閱讀人舒適的環境空間、改善閱讀氛圍,以提升閱讀品質與水準,成為生活學習中心,吸引讀者走入圖書館,使圖書館發揮更多的功能。

  推廣圖書館利用教育,鼓勵民眾熟悉並善加利用圖書館富資源,拉進民眾與圖書館距離,強化親子關係,增益親子共讀效益。

  增益圖書館辦理推廣閱讀效能,藉著故事和孩子說說談談、建立討論文化,讓下一代了解自己,認識世界,並有更長遠的視野,營造富有書香氣息溫馨環境,讓每個小孩都擁有一個充滿知性與歡樂的人生,也使書香活動得以在生活中紮根。

  圖書館豐富的館藏,是圖書館對大眾服務的最基本需求,所以還需不斷的提供新書與新資訊。圖書館與社會是息息相關,圖書館除對於讀者提供閱覽、參考、推廣外更需朝各項資訊學習等多元多面向服務發展。

*借閱說明

  • 褒忠鄉立圖書館借閱證申請辦法:
  1. 凡年滿0歲者,憑本人身分證、戶口名簿或有效期限內之駕照至本館辦理。
  2. 兒童可由家長憑兒童之身分證或戶口名簿代為辦理。
  3. 凡填寫借閱證申請表經核對無誤後,即可當場發證。
  4. 本館與各連線圖書館之借閱證為一卡通用,不可重複辦證。
  5. 借閱證限本人使用,不得轉讓(借)他人使用,本證永遠有效,請妥為保存。
  • 褒忠鄉立圖書館借閱證規則:
  1. 借閱上限為十二冊,圖書借期三十天,過期期刊及視聽資料借期十五天,不得續借。
  2. 逾期未還者,逾期一天停借一天,逾期兩天停借兩天,依此類推。
  3. 書籍遺失或毀損嚴重,需賠償原書,無法購得原書,則需以同等價值之圖書賠償,限定近兩年出版之圖書。
  4. 只要在某一連線館違規停借,所有連線館皆不能再借閱圖書。
  5. 借書證若遺失,需親自向原發證圖書館掛失,俟滿一個月後再申請補發,但每年一次為限。

*開館時間

  每週二至週日上午8:00-12:00,下午13:30-17:30(17:00-17:30清潔整理時間),週六、週日中午不休息,週一及國定假日休館,特殊情形以公告告之。

*館藏特色

  1. 地方文獻的保存中心:花鼓隊是本鄉代表的特色,對於花鼓隊地方文獻的收集保存不遺餘力,有關之資料或書籍,刊物,照片等都努力收藏,以提高民眾的鄉土之情。
  2. 武俠小說一直擁有廣大讀者群,深受讀者喜愛的武俠小說專櫃,一方面充實館藏,一方面提供讀者借閱,滿足讀者的需求,也希望能藉此活動更活絡圖書館的運用。

*館內配置

  • 一樓閱覽室:3張桌子、17席次、民眾用電腦:3部
  • 一樓兒童室:30席次
  • 二樓開放式閱覽室:15張桌子、70張席次

 

*交通路線

  • 自行開車:民眾可由國道一號高速公路斗南處轉東西向-臺78線快速公路往西至褒忠下交流道右轉接臺十九線公路,往褒忠、崙背方向行駛左轉接158線,於中勝路/雲9鄉道向右轉,直行約550公尺後即可抵達。

 

最後異動時間:2018-03-13 下午 05:10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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