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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要寫信

《意見信箱使用規範》

親愛的鄉民︰

  意見信箱係對具體檢舉、建議或陳情案件,須由本所相關單位處理者。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,依法規定,得不予處理。 

  填寫資料時請勿使用特殊字元(ex: -、* ),以免造成字元異常而無法顯示。請各位民眾(網友)在發言時能夠遵守網路禮儀,儘量以理性態度填寫,如言論內容涉及下列情形之一者,將不予處理,並保留直接刪除的權利:

一、妨害風化、不雅、誹謗、侮辱、威脅、人身攻擊(包括以同音影射特定人物姓名)、明顯不實、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、情緒批評或其他與縣政無關之意見。
二、統獨、政治、族群、商業廣告或其他任何不法之文字內容。
三、侵犯他人隱私之行為,如散佈個人的電話號碼、地址與電子信箱等。
四、連續張貼相同話題及內容,或以空白或文字符號填塞內容影響討論區版面。


【對於刪除的部份若有不盡周全之處,尚請各位民眾(網友)包涵!!而民眾於此留言之同時,也記錄留言者IP,如涉及法律責任本所將提供相關資料供警調單位辦理。】


  有關任何選舉言論本交流園地一律刪除。適逢選舉時,為避免本交流園地成為另一個口水戰的場所,並避免造成選舉人及被選舉人之困擾,任何有關選舉言論本留言板一律刪除,不作任何回覆。

 

      請輸入正確電子郵件地址,系統會以該郵件地址發出確認郵件(請於3日內確認,未完成確認者於留言起算至第4日即刪除之),俟完成確認程序,此時本案件方完成受理程序。(免費電子信箱有可能會將確認郵件列為【垃圾郵件】)。

原則上,處理回覆一般為14日曆天內,案情複雜、較難處理等最長為30日曆天。

 

《意見信箱處理流程》

  1. 由秘書室研考定期查看意見信箱,列印紙本,並判別訊息內容。
  2. 訊息內容屬業務諮詢案,送相關課室在紙本上回覆,回覆後送陳核(主管→秘書→鄉長),核定後紙本送回秘書室由研考統一回覆民眾。
  3. 回覆訊息內容在陳核階段中(主管→秘書→鄉長),得隨時退回承辦重新擬定回覆內容,待核定後再送秘書室由研考統一回覆民眾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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