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家戶垃圾清運
本鄉垃圾清運時間(每週一至週六)下午16:30至20:30)。
一般家庭性垃圾(無法回收再生使用者, 如:皮革、落葉等)
※請確實將可回收再生使用資源分類,並投入於資源回收車中。
- 本鄉自94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「垃圾不落地」政策,清運轄內家用垃圾。
- 清潔隊依所定時間與地點清運垃圾,受限人力不足,清潔車人員將不再為路線旁住戶傾倒垃圾,請親自將垃圾投入清潔車中。
- 隨意丟棄、傾倒垃圾者,將依法告發並處以罰款新臺幣1,200元至6,000元
(二)資源回收處理
- 資源回收處理(清運時間每週一、二、五、六)下午16:30至20:30)。
- 隨垃圾車逐線清運回收
(三)巨大垃圾載運處
- 巨大垃圾載運處理鄉民以電話(05-6974483)登記,再按址排定時間前往清理。(本鄉訂於每週二、五清運)備註:若屬裝潢廢棄物不在此限。
(四)防治登革熱病媒蚊防治
- 戶外環境消毒(防治登革熱病媒蚊孳生)
※登革熱病媒蚊定期戶外消毒工作,每年定期安排全鄉各村戶外登革熱防治噴灑消毒藥劑時程。
(五)占用道路廢棄機動車輛清理 占用道路廢棄機動車輛清理
- 派員巡迴道路,發現無牌照廢棄車後張貼告示,公告期滿7天視為無主車輛,隨即拖吊。 (遇特殊案件不在此限)
- 有牌照車輛由警方負責公告通知車主,並通報本隊執行拖吊。
- 鄉民以電話(05-6974483)登記,再派員勘查處理並拖吊。
(六)可回收廚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