姓名 | 職稱 | 業務職掌 | 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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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晶綉 | 隊長 |
1.綜理本隊業務,並負責責任轄區指揮、監督、考核所屬員工執行勤務。 2.負責本鄉轄區環境清潔維護、廢棄物清運、資源回收及環境病媒防除等工作之規劃。 3.督導本隊環境清潔維護業務推動、宣導及政策執行等事項。 4.負責協調聯繫事項與出席或主持議會議。 5.其他上級長官臨時交辦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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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嘉億 | 村幹事 |
1.本隊公文收發承辦。 2.辦理本隊財物、勞務招標業務。 3.廚餘去化之規劃與執行(黑水虻養殖)。 4.辦理本隊新進及退休人員異動業務。 5.民眾陳情案件之記錄及處理。 6.本隊電話接聽業務。 7.民防團環保中隊編組暨召集業務。 8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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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閔琪 | 隊員 |
1.協助辦理本隊清潔工作獎金統計發放業務。 2.協助辦理本隊預算編列及經費核銷業務。 3.協助辦理本隊婚喪生育補助業務。 4.協助辦理本隊人員考績造冊業務。 5.協助辦理本隊人員教育訓練業務。 6.協助辦理職業安全業務。 7.協辦執行健康檢查、臨場服務及其他交辦事項。 8.協助辦理本隊工作場所職安設施、裝備巡查及提出改善措施。 9.協助辦理本隊與環保局相關之業務。 10.本隊電話接聽業務。 11.協助辦理本隊各項文書業務。 12.協助辦理環保局各項公務報表之填報。 13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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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佳純 | 隊員 |
1.協助辦理環保局各項公務報表之填報。 2.協助本隊人員差勤之記錄及統計。 3.協助辦理環境清潔日業務。 4.協助辦理社區清潔活動事宜。 5.清淨家園綠網處理彙辦事項。 6.災害通報(EMIC系統)查填。 7.協助辦理廢棄物清理及資源回收關於事項。 8.辦理本隊環境整理業務。 9.協助辦理本隊與環保局相關之業務。 10.本隊電話接聽業務。 11.協助辦理本隊各項文書業務。 12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