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學年度第2學期褒忠鄉立幼兒園幼兒接送辦法
雲林縣褒忠鄉立幼兒園幼兒接送辦法
一、目的:
維護幼兒上學(入園)、放學(離園)安全,.並有效管理進
入本園之人員,讓幼兒能在最安全的環境中學習成長。
二、實施方式:
每學期開學時併同公告本辦法,並印製或黏貼於親子聯絡
簿內,讓家長明瞭幼兒園的接送制度。
三、接送時間:
(ㄧ)上學時間:上午7時30分,請勿讓幼兒提早到校。
(二)準備放學時間:下午3時55分至4時45分,有必要或家
長需求時,得提早離園。
四、接送地點:
(ㄧ)家長接送:本園正門口。
(二)幼童車接送:本園正門口。
(三)注意事項:非上班時間請勿進入本園。
三、接送注意事項:
(ㄧ)家長接送:
1、上學最佳時間為上午7:30 ~ 8:15,切勿讓幼兒7:30之前到校或讓幼兒單獨在門外等待。
2、放學最佳時間為下午3:55~ 4:15,請家長於 4:45前接回幼兒。
3、為維護幼兒安全,避免陌生人進入校園,請家長親自接送幼兒。如需委託他人接送,請事先告知班級老師或辦公室人員有關受委託接送者的姓名、特徵與幼兒的關係。
4、汽機車接送者,請勿酒駕並讓幼兒扣繫安全帶或戴安全帽等設備。
5、下雨天請接送者勿擅自將汽車停放大門口,汽車請遵守本園迴車道行駛方向,以免影響人車安全。
(二)搭乘幼童專用車:
1、本園有2輛幼童專用車,每輛皆分2或3趟接送幼兒。
2、家長或受委託人,請依搭乘幼童專用車核定之接送地點及
時間,配合接送幼兒。
3、家長如因故無法配合接送時間者,請事先告知班級老師或辦公室人員有關受委託接送者的姓名、特徵與幼兒的關係。
4、搭車之幼兒當天若臨時請假、自送或路線異動,請於早上7
時40分之前,下午3時之前,來電告知班級老師或辦公室
人員。
5、放學時家中務必有人在家等候,若到家時無人接應,為確保
幼兒安全,老師會將幼兒帶返園所並通知家長接回。
雲林縣褒忠鄉立幼兒園 敬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