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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須知

褒忠鄉立圖書館
(一)服務項目及申辦須知:

辦理借書證服務項目及申辦須知

申請項目 應檢證件 處理期限 備註
辦理借書證
  1. 本人國民身分證、有效期限內駕照或戶口名簿辦理。
  2. 0歲以上小朋友可憑身份證或戶口名簿辦理。
  3. 填寫借閱證申請表,核對無誤後當場發證。
隨到隨辦 限本人親自辦證,不得委託他人代辦;並限由本人親自使用,不得轉讓(借)他人使用。
本館與文化局及各鄉鎮圖書館連線,一卡通用,不可重覆辦證。 本證永遠有效,請妥為保存。
借閱證如有遺失,應立即向本館掛失登記一個月後,由本館辦理補發。若因未掛失發生冒用情事,應自負相關賠償責任。

 

(二)圖書借閱辦法:
借閱天數一次30天(不得續借),一次最多限借8本。
逾期未還者,逾期1天,停借1天;逾期2天,停借2天,以此類推。
書籍遺失或毀損嚴重,請購買相同或同等值最新版之書籍歸還。
只要在某一連線連線館違規停借,所有各連線館皆不能再借閱圖書。
(三)好書推薦 : 
      閱讀可以讓一個人的視野更寬廣、生命更豐盈,在閱讀的過程中,一個好的想法、一個新的概念、一個不一樣的思維、一個感動,甚至只是一個值得記憶的故事,都是珍貴無比的禮物。褒忠鄉公所誠摯邀請您一起來參與「圖書館好書推薦」的閱讀希望工程,分享您所知道的好書,為本鄉鄉民開一扇智慧的窗。謝謝您!
最後異動時間:2018-02-05 下午 05:17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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