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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須知

建設課

建設課服務項目及申辦須知

申請項目 應檢附證件 處理期限 備註
都市土地分區使用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
  1. 申請人印章。
  2. 位置圖乙份。
  3. 地籍圖謄本乙份。
隨到隨辦  
挖掘道路證明 挖掘道路申請書草圖四份。 七天  
電線桿受災損失情形 由電力公司人員會同公所人員實地勘查。 隨到隨辦  
舊有房屋裝接水電證明 憑都市計畫公布以前下列證明文件之一:
  1. 房屋使用執照或建築物保存登記證明。
  2. 戶口遷入證明。
  3. 完納稅捐證明。
  4. 繳納自來水費或電費收據。
十天  
舊有合法房屋證明 憑都市計畫公布或實施禁建以前下列證明文件之一:
  1. 建築物保存登記證明。
  2. 戶口遷入證明。
  3. 水電費收據。
  4. 稅籍證明。
十天  
無自用農舍證明
  1. 申請書(無限定格式,請自行書寫)。
  2. 地籍圖謄本。
  3. 土地登簿謄本。
  4. 切結書。
  5. 戶籍謄本。
  6. 歸戶財產查詢清單。
  7. 現場照片。
十天  
最後異動時間:2018-02-05 下午 04:58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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