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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公告

【轉知】雲林縣政府 2025 城鎮韌性(防空)演習訂於114年7月15日下午13時30分實施

:秘書室
一、演習地區、時間:
本縣配屬中部演練地區,於7月15日13時30分至14時00分,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、疏散避難、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等實作演練,續於防空警報解除後,14時00分至15時00分,實施60分鐘「救濟站」災民轉移收容、「急救站」傷患現場醫療處理及戰災搶救(災害救援)等實作演練。
二、注意事項:
(一) 全民防空演練,盡量不影響民眾主要作息,演習地區內各公、民營工廠、公司照常營運作業,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。(臺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)
(二) 全民防空演習警報發放後,人、車一律按規定接受軍、憲、警察及民防人員引導,就近進入防空避難設施(應設置標示牌)進行防空疏散避難(軍事單位依其防空計畫實施),或依地形、地物切實掩蔽。公司行號、商家、場館、學校、工廠及其他有人員活動場所(含居家者),應緊閉門窗(簾)、關閉室內燈源、避免人員進出,並配合交通管制作為如下:
1. 高鐵及臺鐵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、下車旅客及接送親友應立即依憲、警、民防人員引導,實施疏散避難。
2. 高速公路(快速道路)於各交流道實施管制;行駛於高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,下交流道車輛,比照行人實施避難;若身處空曠地區,可利用周邊地形地物、涵洞、地下道及橋墩下方,具掩蔽功能之處所進行避難。
3. 室內民眾:立刻進入所在處所(如辦公大樓、住家)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或地下室,就近避難;若附近無避難處所,請於建築物內尋找堅固且窗戶較少的房間內,採取避難姿勢,並關閉瓦斯及電源,避免戰火波及。
4. 道路上之行人、車輛駕駛及乘客:聽從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,或運用手機「警政服務 APP 」導航進入附近有黃色「防空避難設備」標誌牌處所(大樓保全或住戶應主動開啟地下室車道之鐵捲門或柵欄,開放民眾進入避難)。
※行走於道路顯有疏散避難困難之身心障礙者(如聽覺、視覺、肢體等),由警察機關、民防團隊(必要時由各需用機關自行將替代役人力納入運用)主動協助民眾實施疏散避難,置重點於輕軌、客運、公車站(月)臺下車旅(遊)客防空疏散避難。
最後異動時間:2025-05-26 上午 09:17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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