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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公告

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為使國人瞭解政府收購之公糧稻米,其儲存保管運作機制、強化國家糧食安全管理及增加食農教育成效,特訂定「公糧倉庫開放食農教育參訪試辦作業規範」,並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
一、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中區分署107年1月22日農糧中儲字第1071127372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本府教育處惠予協助轉知本縣各級學校。
三、隨文檢附「公糧倉庫開放食農教育參訪試辦作業規範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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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公糧倉庫開放食農教育參訪試辦作業規範
    下載 ODT 檔(公糧倉庫開放食農教育參訪試辦作業規範.odt)_另開視窗
最後異動時間:2018-03-02 上午 11:37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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