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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公告

因應我國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疫情持續於夏天發生, 請養禽業者落實本縣H5、H7亞型家禽流行 性感冒防治措施。

:農業課
說明:
一、依據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113年8月2日雲動防二字第1130300286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措施規定家禽飼養應符合之生物安全條件如下:
(一)水禽案例場及陸禽(雞、火雞及鵪鶉)場應將家禽飼養於密閉式、非開放式或具防鳥設施之禽舍內,並予維持。
(二)非案例之水禽場應將21日齡以下之鴨隻及24日齡以下之鵝隻飼養於密閉式或非開放式之禽舍;場內飼料桶應採密閉
式,採食區應採非開放式(具圍網及遮蔽物避免野鳥糞便掉落)之設計,並加設水禽進出閘門;採食儘可能避開
候、留、野鳥覓食時間及全場水禽採統進統出管理。
三、經查違反前揭規定措施屬實者,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4條第1項及第45條第1項第4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
萬元以下之罰鍰。
最後異動時間:2024-08-14 下午 05: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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