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7年2月2日社家支字第1070900125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(職)學費、學雜費與學分費,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;計畫及申請表請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(http://www.sfaa.gov.tw/SFAA/default.aspx)及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補助宣導網頁(http://www.iwomenweb.org.tw/)下載。
三、本案第1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07年2月23日至107年3月24日止。
四、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本案委托單位: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,聯絡人及電話:趙小姐,02-2321-2100轉13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