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國防部後備指揮部107年2月14日國後動管字第1070003066號公告暨1070003078號令辦理。 二、108年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、5款暨儘後召集第4款申請作業自107年4月1日起受理申請,並於3月16日登載於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(https://afrc.mnd.gov.tw)。 三、請鄉(鎮、市)公所於召開村里幹事會議時,納入資料廣為宣導。 四、各後備軍人輔導中心請運用組長會報時機列入宣導,以維護後備軍人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