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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度歲出預算保留作業、歲入歲出保留申請系統操作流程
一、各單位申請辦理歲入、歲出預算保留,需於會計年度終了後5日內(115年1月5日)前提出,未依照規定期限辦理保留,其所發生需要保留而逾期不能辦理保留之責任,應由各單位自行負責。
二、歲出保留部分請於系統點選「歲出保留款」而非「應付歲出款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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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歲入、歲出保留申請系統操作流程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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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雲林縣褒忠鄉114年度辦理歲出預算保留作業.od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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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異動時間:2025-11-18 上午 09:20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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